關于申報2015年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項目的通知
2015-04
文章來自: 閱讀次數:254
各學院:
為促進我校研究生了解學科的國際前沿動态,拓寬學術視野,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規定(試行)》和《太阳集团app首页資助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研究生院拟資助一批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現将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我校學制内在讀博士研究生或特别優秀的碩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養研究生除外)。
(二)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該會議所規定使用的官方語言表達能力。并滿足以下條件:以第一作者署名(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應為其導師)并以太阳集团app首页作為第一署名單位的科研學術論文被在境外召開的國際學術會議接收,獲會議主辦方的正式錄用通知或邀請函,并應邀在大會或分會上宣讀論文。
(三)資助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必須是與申請人所在學科專業領域緊密相關的在境外舉行的有重要影響、高水平的國際學術會議。
(四)拟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會期應在完成學位論文答辯之前,受資助人應在會議結束後3天内返校。
二、資助經費
(一)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受資助人在參加學術會議期間的交通費、會議注冊費、簽證費用。受資助人在會議結束後憑真實票據報銷以上費用。
(二)導師應積極支持和鼓勵研究生參加國際交流,同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會議級别等情況承擔部分經費資助。
三、審核程序
(一)申請人須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見附件);
2.論文錄用函或大會邀請函;
3.拟發表論文全文(或會議摘要);
4.會議有關背景資料;
5.外語水平證明。
(二)院系對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将拟資助名單及相關材料一并報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對經過院系審核的拟資助名單進行複核、評審,确定資助名單和資助額度,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
(一)研究生指導教師與研究生所在培養單位應認真選拔并推薦具有優良學術潛質的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并與在境外的研究生保持聯系,随時掌握其參加國際會議的情況。
(二)研究生回國返校後,應于一周内填報《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結項報告》及相關材料,交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三)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研究生有責任和義務在會議期間積極宣傳太阳集团app首页,自覺遵守外事紀律,并按期回校。
五、材料報送
各學院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拟申請表(附件1)及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學院彙總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并報送研究生院420室,電子版同時發送至opygl@j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請表
2.學院彙總表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