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博士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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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文章來自:校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 閱讀次數:1273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2017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啟動。現将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别及規模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全國拟資助3000人。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2017年我校簽約的名額為30人。
2.留學期限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拟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3.留學單位及途徑
(1)留學人員應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留學院校不包括我國港、澳、台地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
(2)申請人可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亦可利用學校和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協議派出。重點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通過國内外導師間已有的科研合作項目/協議赴國外學習。
4.資助内容
(1)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内的獎學金,資助标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對赴國外一流院校、一流專業從事國家急需學科領域、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領域學習的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按照《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費資助辦法(試行)》執行。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且為我校優秀在校學生,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1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3)身心健康;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外語水平符合條件;
(5)滿足所申請獎學金項目協議要求的其他條件。
2.類别及要求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優秀在讀碩士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内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僅針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内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3)申請學費資助者: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并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應在優良以上;(拟)留學單位應為世界一流;國外導師應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從事學科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
選派範圍不包括: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違約人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三、申請及選拔程序
遴選、推薦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一)2017年3月6日前:聯系、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拟申報公派研究生項目出國留學的學生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積極與國外聯系,獲得國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機構的邀請信/入學通知書、意向錄取通知書、外語水平證明等申請材料。申請人将《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附件1)和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附件2)一式五份(可複印),提交至研究生院436室。
(二)2017年3月7日至14日:學校評審确定推薦候選人名單階段。
(三)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推薦候選人網上公示階段。
(四)2017年3月23日至30日:推薦候選人網上報名、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材料準備階段。
(五)2017年3月31日至4月5日:上報候選人名單及申請材料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六)2017年4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拟錄取人員名單,呈報教育部審批。
(七)2017年5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确定并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八)2017年7月起:獲資助資格的學生辦理簽證、預定機票等手續後陸續派出。
四、派出與管理
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和《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後再予以辦理簽證、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派出後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具體按照《國家公派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五、公派研究生項目最新信息及聯系方式:
有關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最新信息敬請關注以下網站: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系統http://apply.csc.edu.cn
研究生院聯系人:賀璞,電話:85226286;辦公地點:行政樓436室。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