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2020-2021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13 文章來自: 閱讀次數: 1259
院内各單位:
接學校研工部通知,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評選表彰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通知》,我院拟啟動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的評選工作,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範圍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以畢業年級研究生為主。已獲廣東省優秀學生稱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學習階段不得重複參評。
二、評選條件
(一)政治思想過硬,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學術道德合格,誠實守信,無學術不端行為。
(三)刻苦專研,勤于探索,學風嚴謹,成績優良,主要課程平均分數不低于80分,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碩士研究生計算平均分數的課程為8門(學位課程5-6門,選修課程2-3門);博士研究生計算平均分數的課程為5門。
(四)勇于創新,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或實踐創新能力或藝術創作、表演、競技能力。
1.對非術科類的學術學位研究生,應發表過具有較高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的論文。發表論文均指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或本人為第二作者,其導師為第一作者。
2.對術科類的學術學位研究生,若其發表的學術論文未能達到上述要求,一般應在專業領域内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即在攻讀學位期間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包括創作、表演、競技等方面)。
3.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的一項:
(1)有發明專利,或行(企)業認可的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
(2)有已被采納的咨詢報告,或發表過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論文,發表論文指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或本人為第二作者,其導師為第一作者)。
(3)攻讀學位期間在本專業領域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包括創作、表演、競技等方面。
三、表彰形式
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通報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四、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自願申請,于4月19日下午5點前提交以下紙質版申請材料到學院101辦公室李老師處,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李老師QQ郵箱,過期視為放棄:
1. 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推薦表(附件3);
2. 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彙總表(附件2);
3. 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實踐創新成果、藝術創作成果以及所獲獎勵的佐證材料。學術論文佐證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錄、論文首頁和收錄證明;
4. 申請人的成績單,包括所有必修和選修課程成績。
注:請申請人将每一份電子材料用“姓名+佐證材料名稱”命名,以便學院老師查閱。
(二)學院評審材料後,經培養單位領導集體研究确定推薦名額,并面向全院公示4天。公示期内有異議者,由本單位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最終确定候選人名單并排序。
(三)研究生院審核材料後,組織專家組對各培養單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差額篩選。确定拟推薦人名單,并面向全校公示3天。
(四)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組織研究生教育領域的權威專家對學校推薦的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候選人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名單在省學位委員會和省教育廳的網站公示7天。
(五)經公示無異議的名單,由省學位委員會和省教育廳聯合發文通報表彰名單。
五、工作要求
各培養單位要堅決杜絕推薦、評選過程中的不正之風,仔細核查推薦人員的政治思想、學術道德、學業成績和創新能力,自覺接受師生監督。一經發現并核實有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問題的,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将取消相關學生的獲獎資格,視情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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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
原文鍊接:https://gsd.jnu.edu.cn/2021/0412/c1163a609037/page.psp
附件2:2020-2021學年度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初選彙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