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研究生院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的通知(重發)
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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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
根據《暨南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暨研〔2012〕64号精神(附後)和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的通知(附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現将我院本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學院各學科組開展導師崗位申請有關新增科研信息在系統的審核和導師崗位選聘與審核表紙質申請材料的接收,并即将進行導師崗位資格的審議工作。請參加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包括在崗非首次申請、首次申請、學校引進特需人才等)的全體老師,在 5月23日前按照《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信息系統操作指南》(附後)和《導師崗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解答》(附後)操作,登錄個人學校信息門戶,在教職工綜合服務—個人信息中心系統核對和補填報個人科研信息,并同時将新增科研信息(包括文章、項目、專利)等有關紙質證明材料交至各相關學科組負責科研信息審核老師(學院學科組負責老師聯系方式:1、化學 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組、 孟苗 聯系地址、電話:化學樓301 、15989051375 ;2、生物學學科組、何謙 聯系地址、電話:第二理工樓九樓912C、85222616;3、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組、馬棟 聯系地址、電話:第二理工樓223 、13632464890;4、生态學學科組、 鐘萍 聯系地址、電話:生科樓水生所、 85225798),由其根據紙質證明材料在網上及時進行審核。學院各學科組隻審核人事關系為本院老師提交的新增科研信息。
5月23~25日,學校職能部處(學校圖書館、科技處)将集中對學院學科組審核通過的新增科研信息進行審核,審核後有關信息可同步至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表;參加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的老師請務必在5月25日前打印崗位選聘與審核表,送交各相關學科組負責科研信息審核老師處(學科組負責老師聯系方式同上)。博導崗位申請如碩導崗位與博導崗位不是同一個一級學科,請申請者打印兩份申請表分别送交。5月25日後各學科組将按學校時間要求召開學科組會議審議導師資格。
注意事項:1、請各位老師隻提交在審核時間範圍内且符合條件的科研信息,如作者署名情況是第一或通訊作者論文,不符合導師崗位條件的科研信息不需提交審核,比如C類論文、非第一主持人的課題(除了國家重大重點)、橫向課題。系統同步數據隻能同步符合要求年份的的數據。
2、進入學校信息門戶—服務中心,選擇教師科研信息,進行英文論文或中文論文同步,如果不需要審核的(來源圖書館、數據中心、人事處),需要選擇相關論文點擊确認後才可以同步個人的導師聘崗中。如有修改或個人填寫提交的需審核科研信息提交後,需經學院科研審核管理員、職能部處審核管理員審核通過後才能同步到導師崗位申請表中。
今年有特殊情況,系統中有些從人事處同步過來的數據缺少一些關鍵字段,這些關鍵字段需要導師補全後才能同步到聘崗系統中,聘崗系統需要對這些關鍵字段進行審核。請個人在教師科研信息核對系統中補充好後才能同步到導師聘崗。
如導師在進行崗位申請過程中提交科研信息等遇到問題,請直接反饋至各學科組負責老師,學院彙總情況後将報學校研究生院解決系統有關問題,并與相關職能部處溝通以盡快完成對系統提交科研信息的審核。
感謝合作!
生科院研究生管理辦
2015年5月19日
附後: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暫行辦法 (試行)(暨研【2012】64号)
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暨研〔2012〕64号,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精神,現将2016-2017年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的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1.所有拟于2016-2017年招收科學學位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我校在崗教師,包括原研究生指導教師、拟新上崗招收研究生的教師、學校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新引進人才且在外單位已獲得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的教師。
2.嚴格控制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兼職崗位選聘,除我校校外研究生培養基地人員、與我校有實質性科研合作人員或對我校學科建設确有幫助人員外,一般不接受校外人員首次申請我校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兼職崗位。
3.除第一臨床醫學院外的其他附屬醫院和醫學研究生培養基地的人員,隻受理基礎醫學、藥學、中藥學學科的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
4.申請者年齡計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二)條件。
1.符合《暫行辦法》中第二章所列内容。
2.本次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審核,所有符合科研免審條件的A1類期刊論文與獲獎成果有效時間為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科學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其他科研論文有效時間為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科研論文有效時間為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廳級、省部級項目、國家級一般項目(含青年、面上項目)有效時間為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國家級重大重點項目有效時間為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
二、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的程序、内容與時間安排
本次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申請和審核全部實行網絡信息系統管理,相關表格均由系統産生;分教師個人基礎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對填報與審核、導師崗位申請與審核兩個階段,具體工作日程安排見附件。
(一)教師個人基礎信息、科研信息核對填報與審核(3月10日至5月20日)。
1.教師個人基礎信息與科研信息核對與填報(3月10日至4月10日)。
(1)教師個人基礎信息核對。
校内教師仔細核對學校OA系統中“服務中心”界面左邊菜單“教職工個人基礎信息”界面顯示的人事基本信息,除提供教師個人維護的數據字段外,其他必填項(帶*号)的數據字段如有缺失或錯誤,校内教師聯系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人事科李老師(電話:85223759)進行補充更正。人事基本信息中的關鍵字段信息不完整的将不能提交導師崗位申請。
校外人員人事基本信息如有誤,請将更正信息的證明材料交學院管理員進行更正。
(2)教師科研信息填報。
教師科研信息系統隻提供來自科技處和社科處科研數據中第一負責人的項目、第一發明人的專利、主編的著作和科研成果獲獎信息,此數據教師隻需核對,如發現數據字段有缺失或錯誤,可聯系社科處、科技處進行補充更正。
系統允許對科研項目、獲獎情況、專利、專著信息進行新增,凡新增科研信息均需提供證明材料,經學院和相關部處二次審核通過後才能顯示到導師崗位申請界面。
發表的論文,系統提供“英文論文同步”和“中文論文同步”檢索,教師核對顯示的數據字段有無缺失或錯誤;修改的論文(主要是論文級别修改的)和新增加的論文需提供證明材料給學院,并經學院和相關部處審核。
教師在核對科研信息時,可先核對導師崗位選聘認定的2011年及之後的科研數據,再核對2011年之前的科研信息。
2.教師科研信息審核(4月10日至5月20日)。
學院對教師提交的新增、修改的科研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經學院審核後由學校相關部處社科處、科技處、圖書館(英文論文)、研究生院審核。
各學院及相關部處需于1月28日前将人事科研信息審核管理員名單報備研究生院。
(二)導師崗位申請與審核(4月25至6月15日)。
1.導師崗位申請(4月25日至5月25日)。
教師完成教職工個人基礎信息和科研信息核對填報以及科研信息審核通過的,方可進行導師崗位申請。教師申請時請留意選擇不同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類别,确保所選擇申請類型無誤,以便順利進入不同申請界面與流程。完成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系統提交的教師需向學院提交紙質材料如下:
(1)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表(分博士研究生導師崗位和碩士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表各一份,需從系統提交打印并經本人簽名)。
(2)導師崗位申請表中,科研項目、獲獎情況、專利、專著和論文的數據來源不是科技處或社科處,而是教師本人新增或修改過的,教師需提供修改和新增的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3)校外人員需更正的個人基本信息的相關證明材料。
(4)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首次申請博士研究生導師崗位的需提交與申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2位校外博士生導師和2位校内博士生導師的推薦材料;以及學校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
(5)各類新引進人才(原具備研究生導師資格的),需符合《暫行辦法》中第二章所列内容,提供原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證明。
2.學科組預審(5月25至6月10日)。
學院将各申請人員的崗位申請表和證明材料按申請人申請崗位所在一級學科分送各相關學科組。各學科組召開會議,根據崗位條件對申請人員的情況進行審核,提出預審推薦意見。
學科組将預審結果分類彙總表(經學科組組長簽字紙質版)以及所有申請者的相關證明材料交至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時在系統提交各申請人員的崗位條件審核結果與學科組預審結果。各學科組秘書如有更新,需于3月10日前将名單報備研究生院。
(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6月10日至6月18日)。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對學科組報送的材料進行複核審議。
對原研究生導師、高層次人才、具備原單位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新引進人才,符合崗位條件的,隻審議,不用表決。對學科組審議有争議和異議的人員需進行表決。
對首次申請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人員(高層次人才和原具備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新引進人才除外),根據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要進行逐一審核并表決。
6月18日前各分委員會秘書在系統提交審議結果,同時将以下審議結果紙質版(經分委員會主席簽名)報送學位辦。
1.分委員會審議通過選聘為2016-2017年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2.分委員會審核通過選聘為2016-2017年科學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3.分委員會審議不通過的科學學位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經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經研究生院公示無異議後,列入2016、2017年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4.各分委員會相關内容的會議紀要。
(四)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6月底)。
(五)學校公示與批準。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博士研究生導師名單,将在學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名單由學校正式發文公布,列入2016、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其他
(一)學校重點扶持的個别學科專業有特殊需求,需在招生年齡、招生崗位科研條件等方面調整的個案,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副主席和主席共同審議批準,可列入當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議程,由全體委員審議決定。
(二)經第十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對科研突出人員導師崗位申請年齡放寬,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三)每位教師隻允許申請一個一級學科内的一個二級學科專業的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申請者可同時申報另一個二級學科專業的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與學位授權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密切相關,直接影響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規模和質量,各學院研究生工作秘書、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及學科組務必高度重視,确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有關系統操作詳見研究生院網站的操作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太阳集团app首页2016-2017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
位選聘與審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暨南 大 學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太阳集团app首页2016-2017年度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選聘與審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階段 | 時間 | 對象 | 工作内容 |
第一階段(教師個人基礎信息與科研信息核對填報與審核) | 3月10日至4月10日 | 教師 | 教師核對個人基礎信息和科研信息填報 |
1月28日前 | 各學院、部處 | 各學院、部處将人事科研信息審核管理員名單報備研究生院學位辦 | |
4月10日至5月20日 | 各學院、部處審核教師提交的新增科研信息 | ||
第二階段(教師崗位申請與審核) | 4月25日至 5月25日 | 教師 | 提交導師崗位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 |
3月10日前 | 學科組 | 各學組将更新的學科組秘書名單報備研究生院 | |
5月25日至5月30日 | 預審申請者材料,提出預審意見并将預審結果與相關材料報各分委員會,同時在導師信息管理系統提交審核意見 | ||
6月10-18日 |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 審議科學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人員,同時在導師信息管理系統提交審核意見 | |
6月中下旬 | 校學位評定 委員會 | 審議科學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人員和其他相關事宜 |